吉林省部分地区的限行规定如下:
长春市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及以上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具体规定为:城市建成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即机动车号牌尾数为单日限行的只能在单日通行,机动车号牌尾数为双日限行的只能在双日通行(如日期为单日则车辆尾号为单数在路行驶)。除了小汽车受限制以外,还有大货车禁止在三环路以内等范围通行。工作日规定时间在有的区域内车辆也会限行,公交除外等。
吉林市船营区在早高峰时段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主要针对二环路以内的道路,如沈阳路至紫光北街道路两侧及北侧巷道内的机动车按尾号限行,禁行时间自早上六点半开始。船营辖区内城市公交除外。夜间时间无管制路段等。此外,吉林市昌邑区部分路段也实施了机动车限行措施。具体规定和区域限制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变化。
至于其他地区的限行规定,建议查询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以获取更多信息和具体细节。同时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相关时间和路段等信息可能会发生变更或更新。请查询当地政府最新发布的官方公告了解准确信息。
吉林限行规定2019
吉林省的限行规定在多个城市和地区有所差异。以下为您提供长春市以及部分市县的机动车限行信息。
以长春市为例,截止到当前时间,并没有特定的尾号限行措施。但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遇到恶劣天气、道路施工、重大事件等,可能会实施临时性的交通管制措施,建议通过官方媒体渠道关注实时动态。
至于吉林省其他市县的机动车限行规定,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或官方媒体渠道获取最新信息。例如,部分市县可能会根据空气质量或特殊事件进行机动车限行,以保障公共健康和安全。具体到车辆类型、限行时间、限行区域等细节,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总的来说,吉林省各地的机动车限行规定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您通过当地媒体或政府网站关注最新的限行信息,以便合理安排出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