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物业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停车位不能被物业出售:
1. 小区内的道路和空地等公共区域划定的停车位。这些停车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私自出售。
2. 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位。这些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也不能私自出售。地下停车位是否可以作为公摊面积的一部分需要查证相关规划文件。如果不属于公摊面积,产权原则上归开发商所有,但是也只能作为人防工程性质的停车位进行使用,不能出售产权。人防工程属于国家强制建设的人防工程的一部分,产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满足人防工程管理要求的业主所有。如果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的非人防部分,产权归属开发商或业主共有,物业也不能私自出售。人防部分停车位也不能私自出售,除非一次性将未出售的防空地下室面积按照规定无偿交给政府管理和使用,包括相应的停车场地权属及行车安全通行和人防通道的维护等等附属条件。如果出现司法判决和其他形式导致地下停车位产权转移的情况,也应同时满足人防工程相关的要求。
总之,物业在出售停车位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售没有产权或者无权出售的停车位。业主在购买停车位时也要谨慎考虑其产权归属问题,以免产生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如需获取具体的产权信息或者相关法律条文可查询当地的法律法规。
新物业法规定哪些停车位不能出售物业停车位
新物业法对停车位的管理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但一般来说,以下几种停车位物业是不能出售的:
1. 小区内的道路及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位。这部分属于公共设施的范畴,其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没有权利出售。不过,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来决策如何使用和管理这部分停车位。若业主大会决定将其出租给业主使用,那么出租的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
2. 已经作为公摊面积分摊给业主的地下停车位。这部分的地下停车位也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同样没有权利出售。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各地的法规差异而异。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下停车位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人,这意味着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如果地下停车位已经作为公摊面积分摊给了业主,物业也不能私自出售。
总的来说,物业不能出售的停车位主要包括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位以及已经作为公摊面积分摊给业主的地下停车位等。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业法来确定。建议在购买或租赁停车位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