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是租赁的两种方式,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租赁目的不同:经营租赁是以获取物品的使用权为目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对租赁资产的经营使用权而非利用承租方对该资产的控制或管理,通常在经营压力较大的短期周转状态下采用这种租赁方式;而融资租赁则是以融资方式对租赁资产进行购买并长期持有使用,通过租金偿付实现融资收益。因此,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实现资产的长期持有和使用权转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租赁期限的长短和租赁目的的不同。融资租赁是一种长期的、有资金成本的租赁方式,出租人通常需要购买固定资产才能开展相关业务;而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行为,以成本最低化的目标获取对该项资产的短期使用权益。相比之下,融资租赁要求更长期的租赁期限和更复杂的财务安排。
2. 业务操作方式的不同:融资租赁通常涉及租赁双方的经济参与行为,包括出租方购买承租方所需的固定资产,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出租方需要承担购买固定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而经营租赁则不涉及出租方购买承租方的固定资产的业务操作行为。双方仅仅发生供需方交换关系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行为,出租方需要承担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不承担承租方的风险问题。简单地说,融资租赁需要“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操作方式;而经营租赁只需要完成租金的收付操作即可。同时,在租金的计算上也有所不同。由于融资租赁涉及的租期通常较长(通常会占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较大部分),因此需要折现成本的租金现值支出率应略高于融资租赁总投资下的市场折现利率水准以保持出资人长远的投资收益标准合理分布计算形成统一累积本金一次抵付业务流程的机制下形成租金计算方式。而经营租赁的租金计算则相对简单一些。此外,融资租赁的出租人通常拥有对租赁资产的长期管理权和处置权等权益。一旦承租人违约或者破产等情况发生,出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理或收回租赁资产等措施;而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则一般不拥有对租赁资产的长期管理权和处置权等权益,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提供服务等基本义务。总的来说,两者在业务操作方式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是两种不同的业务模式和运作方式,各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在选择租赁方式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