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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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2、《办法》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

3、主要考虑:一是从近年监管实践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

4、二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

5、三是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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