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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建立经营主体另册管理制度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等特殊状态公司不再纳入正常管理范围】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建立经营主体另册管理制度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等特殊状态公司不再纳入正常管理范围】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建立经营主体另册管理制度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等特殊状态公司不再纳入正常管理范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表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2、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实缴出资信息强制公示,落实依法按期认缴。
3、持续健全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4、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5、完善企业退出制度。
6、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
7、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强制退出制度和简易退出制度,推动代位注销上升为制度规范。
8、研究建立经营主体另册管理制度,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等特殊状态公司不再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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