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阳机电:一份警示函牵出公司发迹“往事”或将再次推公司入“深渊”|IPO观察

导读 今天【晶阳机电:一份警示函牵出公司发迹“往事”或将再次推公司入“深渊”|IPO观察】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晶阳机电:一份警示函牵出公...

今天【晶阳机电:一份警示函牵出公司发迹“往事”或将再次推公司入“深渊”|IPO观察】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晶阳机电:一份警示函牵出公司发迹“往事”或将再次推公司入“深渊”|IPO观察】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近期,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晶阳机电”)披露了招股说明书,拟北交所IPO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1705万股。公司此次欲募集年新增300套光伏单晶硅生长炉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钛媒体APP注意到,报告期内,晶阳机电的业绩持续增长,并且将实控人老东家的子公司发展成为了公司的大客户。特别要说明的是,晶阳机电的实控人与老东家盈谷股份“往事”颇受监管层关注,但是,随着浙江证监局的一份警示函,令本就说不清楚与老东家之间疑点的晶阳机电或陷入深渊……

客户高度集中,与老东家的“往事”受监管层关注

晶阳机电是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及半导体行业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硅料、硅片及半导体材料生产厂家。

2020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下称“报告期”),晶阳机电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576.29万元、12420.63万元、17522.19万元、15488.6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32.21万元、1888.06万元、1914.65万元、2552.79万元,业绩保持了持续的增长。

钛媒体APP注意到,晶阳机电不断增长的业绩和能够去IPO的底气主要都是来自于公司的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晶阳机电向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232.69万元、10834.51万元、15143.13万元、14809.7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00%、95.05%、89.52%、100%,可以说公司几乎是靠着前五大客户在提升业绩。

需要指出的是,在晶阳机电的前五大客户中,旭樱新能格外引人注目。报告期内,晶阳机电与旭樱新能之间的交易情况如下:

其中,从2021年起便进入晶阳机电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旭樱新能引起了钛媒体APP的注意。需要说明的是,在旭樱新能的背后,晶阳机电实控人的身影就闪烁其中。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程旭兵、杨金海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晶阳机电45.11%的股权,同时,上述两者均签署了相关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上述两人均为公司的实控人。

公开资料显示,程旭兵、杨金海的履历情况如下:

不难发现,在晶阳机电之前,程旭兵和杨金海都曾经在盈谷股份任职,并均于2019年2月之后,再未在盈谷股份担任任何职务。另外,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盈谷股份收购了旭樱新能,也就是说,晶阳机电的实控人将老东家的公司发展成了公司的大客户。

事实上,对于晶阳机电的实控人与盈谷股份仍有几大疑点。首先,晶阳机电成立于2017年3月,公司设立之初,程旭兵委托妻子毛玉花代为持有晶阳机电股权、杨金海委托母亲曹桂英代为持有晶阳机电股权。此时程旭兵、杨金海正在盈谷股份担任高管的职位。

对此,北交所要求晶阳机电说明程旭兵、杨金海在宁夏日晶(盈谷股份的曾用名)任职期间,委托亲属持有晶阳机电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

其次,晶阳机电的第一代产品CZ1200单晶生长炉自2017年开始研发并于2018年推出,2019年初完成首批批量生产。

根据上文,程旭兵、杨金海均于2019年2月从盈谷股份离职,这也意味着,程旭兵、杨金海极有可能是因为CZ1200单晶生长炉的推出才从盈谷股份离职。

对此,北交所要求晶阳机电说明CZ1200单晶生长炉的具体研发历程、人员及产品演进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宁夏日晶技术、人员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是否独立研发完成。

但两家公司真的是否有相关利益输送,不得而知。

IPO申报前夕被警示,晶阳机电或陷入“深渊”

目前,晶阳机电与盈谷股份的合作仍在继续,而这或许也是晶阳机电IPO道路上最大的拦路虎。

据悉,2023年12月26日,晶阳机电提交的申报稿被北交所受理,正式开启了IPO冲刺。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申报文件被受理的前一天(即2023年12月25日),晶阳机电、程旭兵、汪华(晶阳机电董事会秘书)收到了来自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

在该份警示函中,第二项原因格外“醒眼”,即“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与旭樱新能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3.55%,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4月12日才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浙江证监局对晶阳机电以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正是由于上述信息的披露,晶阳机电更大的疑团才显露出来。招股说明书显示,历年来,晶阳机电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可见,在2023年3月,晶阳机电不存在与旭樱新能签署重大合同。那么,在浙江证监局所披露的2023年3月21日与旭樱新能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19亿元,到底是什么情况?晶阳机电是否依旧涉及信披违规?

其次,上述合同显示,2023年4月,晶阳机电与旭樱新能签署了两份合同,涉及金额分别为10394万元、6430万元,合计约为1.68亿元,该金额也远超1.19亿元。这不得不令人怀疑,晶阳机电与旭樱新能到底签了多少金额的合同?前五大客户中还有多少水分?(作者|邓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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