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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红日药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红日药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红日药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红日药业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2023年,红日药业与甘肃佛慈红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5591.35万元,但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公告。
3、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红日药业及时任董事长姚小青、总经理郑丹、董事会秘书杨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4、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高度重视,并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5、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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