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

  • 发布时间:2024-03-26 15:27:27 来源:
标签:
导读 今天【湖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湖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

今天【湖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湖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湖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湖南省公安厅26日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便民利企服务举措新闻发布会,推出七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包括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湖南省城镇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中国户籍居民,可以凭居住证,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并按照以下落户地址顺序落户: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没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经挂靠亲友同意,可将户口挂靠亲友家庭户,也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或者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

2、 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为: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籍人口,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

3、原迁出家庭户因全户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家庭户的户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家庭户落户;无亲友家庭户接受其入户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户落户;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含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下列人员:共有人、家庭成员),可以凭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以上就是关于【湖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