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永旭 卢志坤 北京报道
9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市场调控,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明确,将从8个方面加强市场调控,即加大土地供应量、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
其中,对限购限售提出具体要求:“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且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同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对二套以上住房暂停发放个人商业贷款。”
至此,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约谈的6市已全部出台房地产新政,全面升级调控政策。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8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情况显示,银川新房价格环比上涨1.8%,同比上涨17.6%,在3个月领跑全国后,最终位列第二;唐山新房价格环比上涨1.3%,同比上涨15.4%;沈阳新房价格环比上涨1.1%,同比上涨9.2%;长春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7%;成都新房价格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9.9%。
银川市统计数据显示,1~8月,银川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33.67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316.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9%和36.8%。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梳理发现,被住建部约谈后,自9月9日至29日,沈阳、常州、成都、长春、唐山、银川相继发布调控新政,主要覆盖土地供应、限购限售、打击投机炒房、完善信贷等方面。
在商品房土地供应方面,上述6市都采取了“限房价、竞地价”为核心的出让方式。比如,沈阳市“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出让住房用地”;唐山市“中心区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银川市“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政策”。
早在2016年2月,银川市就曾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用于调控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其中规定,一是严格用地规模,优化用地结构。二是供应结构从原来的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转变为商品住宅、共有产权房、公租房“三位一体”的供应方式。三是支持居民购房消费,拥有1套房已结清则购买改善型住房时按首套20%计算,未结清首付比例仅为40%。
对比后发现,在新一轮政策中,一是住宅用地供应加大,同时限价住房用地再次回归。二是限贷调控提升,首付比例不变,但原来的1套房已结清不再享受首套20%的首付比例;同时首次出台限购、限售等要求,但从限购范围来看,非宁夏户籍限购1套,主要屏蔽宁夏回族自治区之外的炒房客的进入,对于本地而言,暂无限购要求,另外,城市核心区新房限售2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三是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加快房源出售,降低捂盘惜售的可能。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表示,银川本轮政策从鼓励住房消费转为打击炒房为主,主力针对外地炒房团的进入,对于本地市场影响不大。
据贝壳研究院整理数据,今年1~9月,银川住宅用地成交规划建面累计同比持续三成左右的幅度下滑,而新房市场成交面积累计同比达到了自2015年以来最高增速,为42.7%,尤其是6月新房市场恢复以来,成交量增速上升较快,也成为本次调控的重要背景。预期后市银川将加大住宅供应,尤其是限价住房的供应,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最终平抑房价,达到“三稳”预期。
(编辑:卢志坤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