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表示制定办法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

导读 日前,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

日前,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不得用于购房、炒股等投资,另外,严格禁止商业银行与有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记者注意到,为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办法对授信额度、跨区展业、贷款资金用途、联合贷款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规范。例如,办法指出,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办法严格要求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联合贷款实行集中度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总额纳入限额管理,并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银保监会表示,制定办法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弥补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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