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政策!2021年,全国多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公告不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求要相对均衡,首次公告时,公布本年度公告的发布时序安排。并且,要求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同批次公告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的,应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交易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
目前南京、合肥、郑州、无锡等多城市国土部门已经官方确认,政策属实。按照目前曝光的这份名单,成都也赫然在列!不过截止目前,成都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还未公开相关文件,一切以官方公布文件为准。
NO.1|壹
土地市场或将迎重大变革
按照天津市官方发布的文件:本次通知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中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的有关要求。因此这不是一个城市地方政策,而是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此次天津官方文件中提出:1、2021年度住宅供应将分类调控,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2、“两个集中”: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全市原则上全年不超过3次;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交易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3、规定时间:天津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统一分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什么意思?什么影响?!意思是重点城市集中公告地块、集中出让地块,一年不超过3次。1、对开发商来说,对拿地的资金要求更高,尤其是全国布局的大房企,在多个城市滚动开发拿地,拼速度拼周转,很可能玩不转了。2、多个城市很可能同时供地、同时拍卖,并且一次性拍地数量巨大,单个企业没有大量现金流支撑拿地,并且也不太会重金压在一场拍卖上。3、开发商更不敢高杠杆拿地,降低金融风险。4、疯抢地块,抬高地价,都会得到扼制!传递到房价,肯定有利于稳定预期,稳定房价,地价推动房价的现象也会减轻。
5、与此同时,非热点三四线城市土地市场被刺激。重点城市供地如果被严格控制,房企在这些城市拿地越来越困难,可能会把目光投入到其他城市的土地市场,刺激非热点城市楼市,不过三四线城市人口支撑力度小,风险同样较高。整体房价格局将会变化。
NO.2|贰
成都将怎样?去年土拍成绩如何?
按照成都以往涉宅地块挂牌习惯,上月将公布次月供地情况,单次挂牌数量基本在1-10幅之间(2020年每月挂牌情况来看),单次挂地数量并不多。
(数据来源:克而瑞四川)
锐理数据显示,2020年成都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17宗,合计21372.9亩,同比涨10.3%,天府新区、双流区、成华区排名前三。大成都出让土地平均楼面地价5057元/平米,同比上涨6.3%。全年共诞生51宗“万元地”。
|我们可以来梳理下近年土地端政策的几条重大变化。
变化一:实现有效供给的路径从“0”到“1”。有效供给的概念最早应该是在2009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当时的说法是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2016年以来,有效供给的说法被中央以及各城市在房地产市场调控过程中多次提及并付诸实践。根本的区别在于,这次关于如何落实有效供给的路径更加明朗。
比如,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从“0”到“1”。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集体用地正式迎来了“租赁住房时代”。这在以往是没有的。
再比如,共有产权住房从零星的小范围试点到目前大中城市的普遍推行,已成为城市政府应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这在以往也是没有的。
变化二:库存与土地供应挂钩。2017年住建部和国土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城市,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
变化三:土地出让时提高预售门槛。合肥、哈尔滨、中山、襄阳等地开始实行预售与现售结合,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这三大变化,对未来的影响还是有一些轻重缓急之分的。
关于土地出让时提高预售门槛,目前仅有部分城市、部分地块零星出台政策,更多是为了防止土地市场过热的权宜之策;
关于库存与土地供应挂钩主要还是从总量上进行供应规模的管控,这与此前的土地调控逻辑并无本质差异;
所以,细观近期土地领域发生的三大变化,对未来能产生关键影响的核心变量还是在于土地供给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地,我们还要看这种结构调整能够调整到什么程度。
02
纵观中国房地产市场二十余年发展历程,有一条最根本的规律在左右着市场的中长期走向,那就是土地供应模式的改革。
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每个重大历史时期,都伴随着土地供应政策的调整,而且几乎都以土地供应政策的改革作为先导。
土地供应政策的演化史,就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史。
1987年,深圳首次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同年,深圳举行首次土拍,打破了长期无偿、无限期、无流动性划拨制度;
1994年,预售制的确立在加快土地开发和住房销售同时,开启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之路;
1996年,中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土地发展中心成立。次年,杭州土储中心成立;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史称“八·三一”大限;
土地招拍挂真正打通了中国房地产市场商品化的最后障碍,中国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开始走向全面繁荣,同时也为后期土地财政模式的开启、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埋下了伏笔。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能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许多房地产开发商能从小企业成长为年销售额接近万亿的航母,皆肇始于土地供应模式的改革。
中国自开启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每一次的政策收紧必伴随着土地端口的政策调整。可以这么说,此前的数次政策切换都没有像这次这样强调土地端的结构调整,达到这次的调整深度。
03
对住建部、主要一二线城市的中长期住房发展规划进行详细的梳理后我们发现当前土地供应结构调整的程度是比较深的:
住建部2018年提出:热点城市要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力争用3-5年的时间,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主要一线城市近期陆续公布中长期住房发展规划:租赁住房供地占比提高近两成、普通商品住房供地占比下降超过一成、共有产权类住房供地占比提升至近两成。
主要一二线城市未来中长期土地供应结构的特点基本体现为“两升两降”:
“两升”
1、租赁住房占比大幅提升。租赁住房土地供应比例大致由原来的10%上升到20%-30%;
2、共有产权类住房占比大幅提升。上海继续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北京、深圳、西安等城市开始发力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类住房土地供应比例上升为20%左右。
“两降”
1、普通商品住房占比下降。除广州还保持着70%、西安保持60%的占比外,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比例大致由原来的超过50%下降为40%左右;
2、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普通商品住宅供应整体占比下降的前提下,未来趋势是要将更多的土地供应用于中小户型的住房建设上,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占比大概率下降。
“两升两降”并非单纯服务于此次调控,更重要的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盘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棋,也是城市保持对人才吸引力的关键。这点在一线城市深圳、二线城市西安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盘棋如果下的不好,大城市在未来的人才高维竞争中就有可能丧失主动性。因此,未来大城市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将是非常坚定的。这种“两升两降”新式的供应结构具有长期稳定性,很难因为调控周期变化而调整。
同时,结构调整后,政策并未忘记重点强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04
其实,企业业务转换背后的逻辑无非两种,一种是外部政策推动,一种是内部需求推动。外部政策推动主要体现为来自供给侧的变化。比如政策切换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会形成新的投资风口从而创造出新的供需市场;内部需求推动则更多体现为需求侧的自发性满足,比如城市化、养老、改善置换需求。
既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那么就具备外部政策推动的效应,主要一线城市土地供应端的结构性变化就有可能对未来企业的业务变革形成重大影响。
土地端结构性调整主要影响的是未来3-5年后的供应格局。如果这种调整从2017年开始算起的话,估计3-5年后会调整到位,关键转折节点应该是在2020年左右。而且,2020年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程度会逐步加深。
留给企业完成业务结构转型的时间也就只有三年左右的时间。
所以,考虑到未来3-5年土地供应模式变化的影响程度将日益加深,企业如果要在未来保持稳定的规模增长就必须从战略上进行业务结构的调整。
过去,那些在面对政策切换,适时完成业务结构调整的企业也获得了相应的规模增长契机。
十二五时期中国大力建设保障房,部分企业将开发重点转向保障房,成为保障、安置房领域最大的开发商;
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背景下的供地模式开始兴起后,提前布局一二级联动的企业获得了进行城市片区综合改造开发的机遇;
以推动产城融合为宗旨的产业新城、特色小镇供地模式兴起后,在产业新城领域持续深耕的企业其规模增长得到了弯道超车的机会。
目前,大型城市源头性的土地供应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未来如果一半左右的供应规模是非普通商品住宅,而房企还是按照以往单一化依靠普通商品住宅的规模增长策略,那么在未来的3-5年内还能保持快速增长?
肯定是很难保证的!
大城市未来的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占比普遍下降10%-20%(仅仅是占比,总量上去了用于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还是会增加),而政策性住房、租赁住房领域的开发建设规模上升至10%-20%。企业就不能只聚焦在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领域而忽略了政策性住房、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运营服务的“大蛋糕”。
所以,未来房企的业务结构比例要进行优化,如果按照近期大城市的土地供应导向,优化的方向应该是:
在继续深耕普通住宅开发业务的同时,针对部分土地供应结构调整较大的一二线城市,应该将20%左右的规模增长空间分配到住房租赁、政策性住房的开发、建设、运营上。
20%左右的规模增长空间主要能做什么呢?
1、采用各种形式,盘活农村存量闲置住房资源;2、为政府提供公租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3、为政府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提供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4、通过土地获取(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收并购,基于合理的轻重资产比例,做大住房租赁业务规模,确保市场占有率;5、开拓其他创新业务。
整体来看,当前结构调整带来的新契机就是:那些对“20%”规模增长空间的争夺更具明显优势的企业,存在着保持规模增长或规模逆袭的机遇。
05
当前土地供给结构的变化在3-5年调整到位后,必将推动企业的业务发展、规模排名形成新的格局。在新的结构调整背景下,有些企业注定面临规模止步不前甚至萎缩的局面,而有些企业也可能会有新一轮规模逆袭的机会。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机会,我们分几步考虑。
第一步,以2017年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销售额百亿企业排名为例,排名前100的企业总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大概是5.7亿平方米。基于我们的供给结构调整思路,从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拿出20%的比例,销售面积大概是1.1亿平方米。这1.1亿平主要将转化为政策性住房、租赁住房等,不再单纯体现为销售面积,而是包含租赁的“交易面积”;
第二步,将这1.1亿平方米的交易面积集中分布到100家企业中20%的企业(默认只有部分企业能够把握住结构转换的机遇)。结果就是,被拿走份额的部分企业规模增长受限,另外少部分企业主动去争夺这部分份额;
第三步,情景预判:因供地结构调整置换出来的市场规模(交易面积)会分布到更少的企业中去。按照这种思路房地产各梯队的规模差距会越来越大,部分排位在中后区的企业也有可能逆袭到中等区位。
新一轮规模变化的契机近在眼前!
以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如果企业看不到这些土地供给侧的变化,三五年后就只能眼红其他家靓丽的规模增长业绩了。
也许,多年以后当我们在梳理影响房地产发展重大历史节点事件时,会有这么一项描述:
2017-2018年,以北京、上海、深圳为代表的大型城市基于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保障人人住有所居的目标,开始大力调整居住用地供应结构,并在较长的时期内将“有效供给”落实到位,真正开启了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的大幕。
土地供应政策的先导性作用不可忽视。因为,土地供应政策的演化史,就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