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为什么爱粉饰财报以及房企粉饰报表都有哪些套路

导读 文 李星河2013年7月,商务部公布了一份惊掉市场下巴的报告,报告赫然写到,2013年上市房企中,有粉饰财报嫌疑的达96家,行业占比居然超七成

文/李星河

2013年7月,商务部公布了一份惊掉市场下巴的报告,报告赫然写到,2013年上市房企中,有粉饰财报嫌疑的达96家,行业占比居然超七成。

10人里有不只7个像坏蛋,还是浓眉大眼的上市房企,真让人难以接受。

本文,我们不讨论谁在粉饰财报,但试图通过梳理房企债务粉饰的主要手段,对房企的债务进行还原,最终实现对不同房企债务杠杆的对比分析。

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对头部房企大致的信用水平有个大致了解。

一、房企为什么爱粉饰财报

说起房企爱美化报表,不得不谈地产商业模式。

地产开发周期可不短,就拿最常见的普通住宅项目举例,从拿地到预售,绝大多数房企要超过半年,这段时间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是负数,也就是说,银子总体是外流的。

真正等到经营性现金流回正,往往需要1年甚至更长时间。而完成拿地-开工-预售-竣工结算整个周期,至少需要两年。

对房企来讲,在这漫长的两年多里,地产项目多数时间浸泡在高杠杆、现金流差、无利润的环境里。如果一家房企有很多这类处于偏早期的项目,财报将会很难看,直接导致的不良结果是,融资成本被推高,股价表现不佳。

此外,由于政策限制,房企在拿地阶段不能借钱,只能用自有资金,这限制了房企的扩张。有很多房企会在拿地阶段会玩“明股实债”的戏码。

所以,无论是为了美化财务报表,还是为了迎合政策要求而进行规模扩张,最终都造成了房企大量债务粉饰的存在。

那么,房企粉饰报表都有哪些套路?我们可以从资产负债表切入。

按是否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房企债务粉饰分为“表内粉饰”和“表外粉饰”两类。

所谓表内粉饰,主要包括:将有息负债放入应付账款及票据、其他应付款等非典型有息负债科目(也叫无息处理);将有息债务放入少数股东权益,形成永续债等权益性科目;

简单理解就是,带利息的债务,能不见光就不见光,能藏多少是多少。

至于表外粉饰,还是为了规避有息负债的出现。主要是通过将项目放入合联营企业,规避并表规模,进而减少表内有息负债。

那么,具体到房企,各家都是什么情况?

二、无息化:规模话语权or财务紧张?

有了上面的财务粉饰框架,我们可以对房企的债务进行还原,最终实现把不同房企债务杠杆做个对比。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房企的无息化处理,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各类应付款和票据。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我们可以把房企理解成一个“攒局”者,它们可以通过挤占上下游的资金来实现融资。

这两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各种应付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比例不断提高,也反映出在外部融资环境收紧的背景下,房企对供应链融资的依赖度在提高。所以,这是一个容易发生财务粉饰的地带。

综合梳理来看,国企中,绿地、万科、保利、华润、中海等应付类账款占总负债比例较高,均超过10%;

民企中,恒大、碧桂园、世茂、龙湖、龙光、美的置业等占比较高,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融创、恒大占比提升相对较多,达到2.8%、1.5%。

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规模越大的房企,对上游资源的占用现象越明显,毕竟,规模效应决定对上游的话语权,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

另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到,脚踩三条红线的企业,应付占比偏高,典型如绿地、恒大。

三、股权化处理:永续债or明股实债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房企表内股权化处理。这主要体现为两种策略:发行永续债、隐藏在少数股东权益中的明股实债。

永续债是个好东西,现有的会计准则规定,永续债不算负债,而是计入股东权益也就是净资产,这可以降低房企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等杠杆指标。要知道,房企负债率高企,是市场

很多国企为了满足资产负债率的考核要求,爱发永续债。不过,根据规则,永续债利率每年增加,原则上上不封顶,倘若使用不当,便会将公司拖入债务深渊,无异于饮鸩止渴。

目前,房企存续永续债规模较大的主体有绿城、保利地产、首创置业、招商蛇口、雅居乐等。

少数股东权益方面,这几年,房企的少数股东权益比例快速上升,部分房企少数股东权益,甚至超过了归母权益规模。

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是并表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之和,一般而言,其占股东权益的比例不会太高。

但房企往往通过喜欢玩“明股实债”,也就是把部分债务,以并表子公司合作方股权的形式,伪装成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

数据来看,即使是国企,除了中海等保持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其他国企也普遍存在占比较高的情形,比如绿地、万科。

民企中,恒大、新城、阳光城、金地、绿城、中梁、融信、佳兆业等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比如恒大为59.4%、新城控股为56.8%,均超过50%;

此外,佳兆业、新力、阳光城等少数股东权益占比与损益占比差距较大,需要关注。

四、“出表”的套路

房企表外观测,说实话相对比较复杂,形式上,房企可以通过和金融机构或者壳公司合作,以小比例持股实现参股不并表。但实际上,房企可能再通过回购、业绩对赌等方式对金融机构承诺收益,形成实际意义上的“明股实债”。

对此,我们用长期股权投资、应收关联方、应付关联方、对外担保等指标来综合观测。

从长期股权投资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来看,国企中,远洋、金茂、大悦城占比较高;民企中,金地、新力、绿城、旭辉等占比较高。

对外担保方面,国企普遍不高,但民企中新力、中南建设、绿城、融创、碧桂园、新城等担保比率较高,均超过30%。

最后的话

“三道红线”出台后,很多人认为,房企玩不出什么花样了。通过上述介绍,我们会发现,通过无息化处理、明股实债等策略,依然有可能实现优化净负债率、货币资金/短期债务等指标的目的。

另外,为了配合“三条红线”,央行出台了严格的细则。细则要求,房企要填报银行贷款、债券、非标等表内有息负债,以及参股未并表项目有息负债、明股实债等数据,基本实现了房企表内、表外债务的全覆盖。通过详实的数据填报,理论上,央行可以全面掌握房企的债务情况。

但说实话,用填报数据进行政策层面的债务管控或许面临一定困难。直接原因是,除了年报数据经过审计,月度数据未经审计,在审计节点之间,仍有一定操作空间。

政策另一边就是对策,对于房企,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投资者,花再多精力跟踪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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