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导读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5000万人次目标。

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码“一码畅行”。

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发挥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带动作用,支持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和管辖范围。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人才入乡。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统筹规划水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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