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 规范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最低交易金额
1.规范服务实体经济定位。
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
融入方首笔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
同时,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2.强化风险管控。
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和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3.规范业务运作。
明确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