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最近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由之前的3500元调整到5000元,那么调整后后该怎样计算?我们实发工资会有怎样的变化?
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非5000元。
2.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说明: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3.实例计算:
假设你在2018年一月份税前工资为12000元,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那么你的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12000 - 1100 - 5000 = 5900元,
按上图,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5900*20% -555= 6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 12000 -1100-625 = 10275元。
所以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由之前的3500元调整到5000元后,我们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会增加。